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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两个磨磨蹭蹭的人终于要见面了(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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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山做的那些生意让他最闹心的一点就是有一些应酬他必须得应着,因为他挣的就是这些人脉和关系的钱,有得到就要有付出,这是理所应当的。也就是说,无论你多牛逼,该装孙子的时候你就得装,只要你想挣这份钱就得投入这份无奈,毕竟这种生意来的钱相比于其他还是容易,投入和产出与正规生意是完全不能比的。

C城的几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找他好几天了,第一想要跟他聊聊天,这个是真的,这些人确实都挺喜欢跟他聊天。于小山这个人渊博但不古板、世俗但不谄媚、经历无数却不显摆、性格坚硬却重情义、牛逼却不装逼,只要他不想就基本没有烦他的人。而且跟他聊天很危险,及其容易短时间内就被他洗脑,幸亏他不是干传销的,否则应该比权健安利无限极之类的“危害”大。还有一点,这些人要到他这里来放松放松,这个也是真的,他们跟社会上其他的人不一样,一年到头能出去放松一下的次数都能数过来,而且真是不敢,另外条件也不允许。但来于小山这里不一样,很多复杂的关系让他们比较放心,能放得开。所以于小山明白即使他交代下边的人安排再好都没用,本人必须得陪着,这些人也不是差买单的钱,面子和情谊很重要。而且不管于小山上边的关系有多硬多铁,但底下这些难缠的小鬼自己也得应付好,要不然成天搅和他那些生意,真正让他难受的是恰恰是这些人。

在他KTV最大的包房里,于小山给他们每一个人都安排了一个会来事的丫头伺候着,包括他自己也得有,无论需不需要,要不然那感觉就不对了。老赵是C城一个很重要的人物,管着无法言说的领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跟于小山属于对点的那一类人,不完全是一俗人,年轻时就喜欢写东西,现在虽然走仕途时间少了但还是隔三差五的整首小诗配张图发在空间里,不说写的好不好,有这份心思的人跟于小山肯定对路子。

所以他们相识之初就属于交心的那一类朋友,没事儿喝喝茶聊聊生活之外的东西,这对老赵来说特别舒服和珍贵,于小山也特别注意,就连过年过节的正常礼遇他都打发下边人送过去,而不是显得重视自己送去,免得彼此之间因为这世俗的交往尴尬了关系。

这老赵有一个问题,就是平时活的太压抑了,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家里都一样,缩着所有余地去强撑着做人,所以这就养成了他一旦放松起来就没了节制,还属于一喝就高的类型,然后情绪就开始难以抑制的高涨,抓起话筒就唱个没完,还专门挑一些摇滚歌曲来嘶吼,于小山一看这一幕心里不由得有些心酸,心中不禁感慨,人啊!都他妈不容易。

另外两个是老赵自己带来的,这两个人跟于小山的关系处的也比较融洽,老赵带着他们也就啥也不顾了,小酒一喝一人一个小丫头一搂都是开心无比,又唱又跳又摸的,忙得不亦乐乎。

年龄和阅历的增长带给人的转变是挺吓人的,这种场合在十年前他能应付的游刃有余还乐乐呵呵,但现在他宁可回家睡一觉,也懒得跟他们在这耽误时间。前些年在酒吧一作能作一宿,天亮了才撤,只要有丫头在,第二天继续,连轴转多少天都不觉得累。现在也不是体力跟不上了,是没有那份动力和心情,觉得一切都没意思。在当年,多少哥们儿只要春心一动干出千里送几吧的事,又有多少哥们儿为了一炮折腾辗转异国见红颜,这些都属正常,大部分有点血性的哥们儿都干过。但转过头,现在若找个人纯属为了满足**,脱个衣服都会感觉费事。

现在能让他有所希望和幻想的不一样的爱情,不一样的人,但究竟有多不一样,是什么样的,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点上跟孟串儿基本雷同,所以很多该发生的事儿都是注定的。这恰恰也说明了很多人焦急的等待和向往都没有用,有的人该出现的始终还是会出现,或早或晚。而不该出现的,注定你的一生平凡安静的度过,你也不用挣扎,佛家告诉你几世的轮回,几百年的等待,才能换来一世的擦身而过。阿弥陀佛,愿你相信。

老赵刚唱完一首《站台》就端着酒杯过来跟于小山干了一杯,然后迷迷糊糊地说:“兄弟,你也唱啊?”于小山站起来说:“赵哥,你们唱,我这真得走了,还有个局等着我呢!外边我跟经理都交代了,你们就放心玩,有任何不周的地方你告诉我,我骂死他们。”

老赵听完,一只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又拉着他坐了下来。

老赵接着说:“小山,你今儿可不能先走,我知道你交际广,但不管你还有几个局,有多重要的事,有多牛逼的人物在等着你,你现在走都不对,老周和老梁我都给你叫出来了,你要走了我们还怎么玩?没这几个人你这些场子能开得下去吗?你自己好好想想,是不这么回事儿?”

于小山一想“得”这哥们儿又喝高了,要换了平时他绝不会这样说话,没办法了,也不能让他们不高兴,扔了皮包说:“行,赵哥,不说了,谁等着我都他妈不顾了,我不走,你们接着唱。”说完于小山端着酒杯走过去跟所有的男人碰了一下杯,然后干了。接下来几个男男女女在屏幕前唱着歌跳着舞,于小山则坐在沙发上无奈的抽着烟,无聊透顶。

后来,于小山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从皮包里找出一个快递袋,撕开后从里面掉出一本书,书名是《烟味至爱》。他纯属闲着无聊就翻开看一下,但在心里没抱太大的预期,于小山自认为自己写东西不咋地,但对阅读上还是有一定的层次和要求的,原因是他看的太多了,而且从开始的什么文字都看,从一些名著,到文言文的,就连琼瑶金庸也是全面领略,再接着国内的很多作家的文学作品基本全部通读,这方面还得感谢那些年的出版力量,还没到后来的一年几千本小说的出版容量,那时候隔三差五去书店溜一圈能发现十本八本新书都算多的,而且没有什么网络图书可以看,只能去书店或者图书馆去找。再后来就开始接触国外的文学作品,从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著开始到去追寻每个作者,卡夫卡、加缪、昆德拉、杜拉斯、马尔克斯、萨特、博尔赫斯、卡尔维诺、毛姆、卡佛……到后来日本一些作家,不说每一个人的作品都能做到仔细研究,但最码也是每个字都细细品味过。在那些整天无所事事混日子的青春岁月那些文学作品给了他不少色彩,有时带着一帮兄弟出去一顿胡闹,完事儿之后躺在床上翻开一本书,整个世界都安静了。这是他身边那些兄弟体会不到的,有这时间打会游戏或者看个电影多有意思,这时候他不辩解,有人爱看风景有人爱看人性,这都正常。一直到现在,他的这个习惯依然保持着,一年一百多本书的阅读量他还是能做到的,即使是出去玩喝得迷迷糊糊也得看会儿书才能睡着,并且这绝不是矫情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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